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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平区关于开展杜绝酒驾专项宣传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01月15日 点击数: 字体:

各中央市属、大中院校: 

     为确保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,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,结合2016年全市将继续保持对酒驾的严管高压态势,请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 

   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工作部署。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,进一步增强“首都无小事、安全无小事”的敏感意识,认真总结经验教训,查找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,针对整治酒后驾驶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制度。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,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严把交通安全关。

    二是强化宣传教育,营造舆论氛围。各单位强化春节春运及各节假日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通过摆放展板、播放光盘、张贴宣传画,发放海报、桌牌、提示卡、致居民一封信等宣传形式,开展禁止酒后驾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。各单位要举一反三,对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门培训教育,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,切实落实安全防范责任,确保单位内部交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。

三是加强源头管理,落实责任追究。区安办今后将加强对酒后驾驶的追查、追究工作,严肃追查所属单位发生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,采取通报批评、禁驶、黄牌警告、媒体曝光等措施,并责令单位对主管领导、违法驾驶人逐一进行处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各单位也要完善交通安全教育及处罚措施,单位人员发生酒后违法的,要采取组织、行政、法律等措施,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;

    特此通知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区安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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